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阜南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,淮河中游左岸,黄淮平原南端,辖31个乡镇,国土面积1842平方公里。辖区内有耕地154万亩,可开发水面近17万亩,人口152万。全县地处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带,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,年平均气温15°C左右,年均降水量900mm左右,日照时数2252.5小时,无霜期222天。境内土地肥沃,雨量适中,光热资源丰富,适合各类农作物和种植物生长,物产丰富,素有“名优特产县”、“天然资源库”之称,是全国重要的粮食、棉花、黄牛、生猪、山羊、柳编、油料、禽蛋、水产品及辣椒、蔬菜生产基地县。水产养殖、立体种植等生态农业蓬勃发展。